close

  昨晚,中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三中全會《決定》解讀之五,就如何加強和改進對主要領導幹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做出解讀。文章中稱,要適當分解主要領導幹部權力和責任。應按照分工負責原則來確定主要領導幹部分管的事項、掌握的權力以支票貼現及應負的責任,減少主要領導幹部對具體事務的插手干預,降低主要領導幹部對班子成員晉升時的權重。(12月5日《京華時報》)
  這裡說的主要領導幹部,其實就是一把手,有的媒體直接就用了這樣的標題:《減少一把手插手干預具體事務》。一把手該乾啥是有規定的,但在現實中,不少一把手不僅管“大方向”和“抓落實”,尤其喜歡管具體事務。說得實在一點,就是偏愛和鐘愛建設工程。不是嗎?已經落馬的腐敗分子信用卡代償中,一把手插手建設工程的多如牛毛。比如,四川省原省委副書記李春城被稱為“李拆城”,南京市原市長季建業被當地居民稱為“季挖挖”、“滿城挖”、“推土機市長”。
  坊間有種說法,有工程就有腐敗。這個說法雖然有失偏頗,卻也道出了一些道理:工程未完工,有人已倒台;領導和工程“一衣帶水”、“一榮俱榮,一損俱損”……很多事實就是如此。建設工程事關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,事關百姓福祉和切身利益,領導關心建設工程理所應當。然而,有些領導關心過度,因而,關心成為幌子,插手成為手段,撈錢借款成為目的,落馬成為必然。
  建設工永慶房屋程如此,很多事情都是如此。有的一把手,總喜歡啥事都親歷親為,總喜歡什麼工作都主動參與。而這親歷親為和主動參與,其實抱有不可告人的目的。說穿了,就是“私利”兩個字作祟。
  陳良宇、薄熙來、劉志軍等高官落到今天的下場,根本原因就是對具體事務插手過多、干預過餘。比如,劉志軍本來是做官的,偏要與有巢氏房屋經商的丁書苗勾結在一起。都說當官就要斷了發財的念想,都說官商交往不要勾肩搭背,但劉志軍恰恰忘了這些世人皆知的道理。劉志軍的毀滅,既是咎由自取,也是丁書苗下的毒,但歸根結底問題還是出在劉志軍身上,誰叫你劉志軍要插手干預丁書苗的事情呢?
  媒體報道稱,前幾年,在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所有受紀律處分的幹部中,一把手的比例占總數的1/3以上。1/3這個數字確實驚人。一把手累不累、為啥要這麼乾?減少一把手插手干預具體事務,既是分解一把手的權力和責任,更是對領導幹部的一種保護。
  如何減少一把手插手干預具體事務,有些地方推行主要領導幹部不直接分管具體事務的制度,形成“副職分管、正職監管、集體領導、民主決策”的權力運行機制,主要領導幹部末位發言制度等,值得借鑒。同時,完善上級黨委或紀委常委成員同下級主要領導幹部談話制度,督促他們正確行使權力、發揮主要領導的作用。此外,要讓人民行使監督權,讓一把手的權力在陽光下運行,把一把手的權力關進制度和法律的籠子。
  文/毛開雲  (原標題:插手干預具體事務,一把手累不累?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eh12ehrss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